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其高能耗、高风险、低附加值以及对产业升级、金融秩序和能源安全的潜在负面影响,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,近年来,我国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治理工作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有效遏制了盲目无序发展的势头,但值得注意的是,挖矿活动具有隐蔽性强、跨境流动便捷等特点,治理工作仍面临复杂挑战,必须保持战略定力,坚持疏堵结合、标本兼治,推动治理工作向常态化、长效化纵深发展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。
深刻认识虚拟货币挖矿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
虚拟货币挖矿本质上是“以耗能为代价”的竞争性活动,其危害性体现在多个层面,从能源安全看,挖矿行业耗能巨大,加剧了部分地区能源供应紧张,与我国“双碳”目标(碳达峰、碳中和)背道而驰,与绿色低碳发展方向严重不符,从金融风险看,挖矿活动与虚拟货币交易紧密关联,易成为洗钱、非法资金转移等违法犯罪的工具,扰乱金融市场秩序,损害投资者利益,从产业发展看,挖矿挤占大量计算资源、电力资源和人才资源,却不产生实质性社会价值,反而可能对高新技术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形成“虹吸效应”,阻碍产业转型升级,从社会治理看,部分挖矿活动通过“黑挖”“盗挖”等方式侵犯他人权益,甚至与地方政府违规供电、偷逃税费等问题交织,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,治理虚拟货币挖矿不是“选择题”,而是关乎国家发展全局的“必修课”。
我国虚拟货币挖矿治理的实践成效与经验总结
自2021年国务院金融委明确提出“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”以来,我国各地区、各部门协同发力,构建了“全面排查、严禁新增、存量清退、严防反弹”的治理体系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一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,国家发改委、工信部、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严禁新增产能,要求存量项目有序退出,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实施细则,形成“中央统筹、地方落实”的政策合力。
二是存量清理取得突破,通过全面摸排、建立台账、分类处置,内蒙古、四川、云南等曾经挖矿聚集地已基本完成清退工作,全国虚拟货币算力规模大幅下降,能源消耗显著减少。
三是监管技术不断创新,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,构建“挖矿”行为监测预警平台,实现对异常用电、算力流动的实时追踪,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。
四是社会共识基本形成,通过广泛宣传,社会各界对虚拟货币挖矿的危害性有了更清晰的认识,“绿色挖矿”“合法经营”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,为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。
这些成效的取得,根本在于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,坚持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的发展理念,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思维相结合,为全球虚拟货币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。
当前治理工作面临的挑战与深层矛盾
尽管治理工作取得进展,但“反弹回潮”的风险依然存在,深层矛盾亟待破解。
一是隐蔽化与跨境化趋势明显,部分挖矿活动转入“地下”,通过“矿场迁移”“境外托管”等方式规避监管,甚至利用跨境虚拟货币交易转移收益,增加了追踪和处置难度。
二是利益驱动下的“变通”行为,个别地区或个人受短期利益诱惑,对挖矿活动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甚至为“矿机”提供“绿色通道”,导致政策执行出现偏差。
三是配套机制尚需完善,如清退人员的就业安置、相关产业的转型替代、算力资源的合规利用等问题,缺乏系统性的解决方案,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。
四是全球治理协同不足,虚拟货币具有跨国界属性,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挖矿持默许甚至鼓励态度,导致“监管洼地”存在,给全球监管协同带来挑战。
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治理常态化长效化的路径探索
面对新形势新挑战,必须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责任感,巩固治理成果,构建长效机制,实现“退得出、稳得住、不反弹”。
一是强化政策协同与执法力度,筑牢“防火墙”。 完善跨部门、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,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,对“死灰复燃”的新增挖矿项目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加大对为挖矿活动提供便利行为的追责力度,切断“供电、运输、销售”等全链条支持。
二是推动算力资源合规转型,打造“助推器”。 引导现有算力资源向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领域转型,支持“东数西算”工程,将闲置算力服务于实体经济,实现“变废为宝”,部分清退的矿场可改造为绿色数据中心,为数字经济提供算力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