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的异化与非法经营的界定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资源竞争记账权、获取加密货币奖励的过程,早期,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“挖矿”被视为一种技术创新行为,但随着行业发展,其异化特征日益凸显:高能耗、低产出的“挖矿”活动与全球“双碳”目标背道而驰,我国已明确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列为淘汰类产业;大量“挖矿”行为借“创新”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,涉及无资质经营、破坏电力秩序、逃避金融监管等多重违法问题。

所谓“虚拟货币挖矿非法经营”,是指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,擅自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或通过“挖矿”实施非法集资、洗钱、逃税等违法犯罪的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任何未经许可从事金融业务、扰乱市场秩序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均属非法经营,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因缺乏合法合规性,一旦涉及规模化运作、资金结算、收益兑换等环节,极易触碰法律红线。
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非法经营的主要法律风险与危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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